想找哪一朵雲?

Monday, April 29, 2013

育人?還是“教”“書”?


我思考一些問題,已經有一段時間了。

到底現在在我們的學校裡,正潛伏著如此的危機:教師在追趕教學進度的過程中,重教“書”(完成課鋼規定的內容)(忽)略教/育“人”。課程內容的教授, 以及考察學生學習成效的評鑑(測驗、考試、小組報告云云)沾滿了學校的學習時間和師生的意識空間,甚至出現了這樣的局面:不考(試)的, 就不用學/教?
 
從前就有學生問過我:老師,我們為什麼要學這些?有考麼?有用麼?
 
身為華文老師,我被質問的第一個有關“無用的學習”的對象,當然就是華文這個令現今不少孩子一個頭兩個大的科目。我嘗試提出過許多說服和安撫發難學生的理由,從這個語文對中華文化傳承的意涵到它在全球的實用價值,形而上或形而下的諸多好處都說了,學生似懂非懂,但礙於必須通過考試方可升學而“勉強”接受,咬緊牙關地忍過去便再也不用碰華文了(喔耶!)。
 
第二個問題則處在一些其他不被系統“考察”的內容,它們時常關乎道德與價值觀的熏陶,並可能引起一些目的性特強的孩子的質疑:對我的成績沒有直接幫助的東西,“學”來做什麼?語文課本裡的篇章除了作為語文教學材料,也往往被賦予一些需要傳播的道德訊息、人生道理。對學生照本宣科、要求他們死記硬背當然不能夠引起興趣,教師活用課文內容激發學生思考和討論問題的興趣才是更理想的進行狀況。育人之意,我相信,在於此。有必要讓學生清楚接收到一個訊息,即“有用”的知識不僅限課本裡逐條逐條羅列的內容,並不是只有考卷上會出現的東西才有學習的價值。
 
學生還是孩子,尚且年幼而不成熟,成人便有責任引導他們,幫助他們培養良好的學習習慣。這裡說的“成人”,當然不只學校的老師, 還有家長。有關“學習”的意涵和正面的態度之灌輸,學校老師責無旁貸,家長可以做的則是進一步輔助和支持,而那絕非把孩子的求學經驗變成氣壓鍋一般的壓抑和扭曲。因為來自於家長的殷切的“望子成龍”期待,固然無可厚非,卻也無可否認地直接或間接促成了學校教學“緊張化”的現狀。

教育是“教授”和“培育”的綜合概念——有教師將知識教授給學生,再加上對他們的品格和道德的培育,方可成為一個完整的教育“配套”。教師教的不是死書,而是活人,不只要“教書”,更要“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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