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取自網絡 |
像是在朋友的臉書牆上看到的一幀照片,是賣 烤雞的攤販的餐牌,上面把"Spring Chicken"直接翻譯為“春雞”,而非“童子雞”,令我看了不免錯愕。
由於我對語言文字比較敏感,因此一般上會捉住我的眼球的是
中英翻譯或語法上的失誤。有者不過是選詞用字的小偏差,有者會影響到讀者的理解, “殺傷力”可小可大。尤其當錯誤出現在較正式的書面表達時,我認為那是應該避免,以減少“教壞後代”的可能。
可是在現在這個速度至上、效率第一而語言準確度未必第一的時代,加上諸多其他原因的影響,以致“大概看得懂就好”的心態常常作祟,真的就只寫/拼出“大概看得懂”的東西,一方面自己變得隨便、懶惰,另一方面也誤導年輕的一代。
一隻春雞看上去或許是不怎麼顯眼的問題,寬容一點就讓它過去吧。可是這是一份對語言的堅持的放棄嗎?不求辭藻多麼華麗美好,最起碼的準確惡和正確是不是應該守住的呢?
不過是由一件小小的事引起的感觸和反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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