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找哪一朵雲?

Saturday, January 5, 2013

關於尊重, 我們是否欠缺

這是我第一次注意到他掛在電子琴的牌子,寫著:I am a human, not an object.粗體字旁是一個大家應該不陌生的“禁止攝影”標誌。

他是一位在地下行人通道彈琴賣藝的失明男子。多年來, 我都會在路經地下道時看到他,聽到他隨著時節或潮流改變的演奏曲目。有時候他也會邊彈邊唱,除了電子琴, 他也彈得一手不錯的吉他,加上偶爾的口琴伴奏,表演形式相當多元。依稀記得曾在報章上看到有關他賣藝的報導……

這次他要抗議被“物化(objectification)。且不論他是如何得知自己被人拍照,或者是否發生過什麼不愉快的事,我認為令他不滿的是自己的不被尊重:他不是一件供人參觀、消遣的展覽品,不是讓人“喀嚓-喀嚓”捕捉的奇珍異物。


所以,no photography please. 

但這是根本的“尊重”有關呢?我們對人, 甚至是對世間萬物的尊重, 在這個“過度方便”的年代, 是不是悄悄地消解掉了?舉起手機按下拍攝鍵,照片瞬間就拍好了,轉身走人,毫無責任。無需告知意圖(反正他看不見?)、不用徵求同意(我拍我的有關係?), 一切已經變得太理所當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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