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找哪一朵雲?

Sunday, December 7, 2014

【舊心聞 |文】現實的藝術


閱讀已故名作家琦君的文章,就如與一名慈母對話,從她的人生歷練中提取的文字精華足以滋潤尚在不斷成熟中的我。她在一篇小品文《我為什麽要寫作》中提及自己偏愛把文章投給報章,多過於匯集成書。原因大略可理解為,在報章發表的作品猶如有成就的孩子,讓母親看在眼裏感到格外驕傲;編成了書的文章則像長大離家的兒女,未來的際遇就靠自己,與作者的關系便遠了一些。

一名作者,如一名母親。這個比喻,很簡單但也極真切,是現實世界裏能夠感受到的情感。

我曾在地鐵站外看到一對街頭藝人。他們身上塗滿銀色的漆料,還佩戴了一些模擬希臘神像的飾品,在圍觀人群好奇的目光下做“人體雕塑”的表演。許多人上前端詳他們,也有人用手機拍攝他們。只見兩人頻頻以機械人似的遲緩動作向人們招手示意,還逗笑了好幾個原本怯懦的小朋友。

當我湊前一看,立即吸引我的註意的是藝人站著的箱子前擺著的一塊牌子,上面寫著:”This Artist Needs Money.(這位藝人需要錢。)”其實,我早已準備好的紙幣,作為對他們落力表演的鼓勵。可是,這確實也是我第一次在街頭藝術表演看到這麽毫不做作的“坦白”。

絲毫沒有反感,因為如果說這對男女是孕育他們的表演的“父母”,那麽從中掙取一些回報,並不可恥而且是天經地義的。

一些懷抱偉大理想的人或許會認為,藝術是神聖的,怎麽可以被金錢褻瀆呢?為了藝術的信念堅持到底,把心靈最深邃的感動帶給群眾,連現實生活的問題都可不顧及,這是壯烈的犧牲?還是愚蠢的自虐?

我認同的是像琦君女士那麽貼近人心的心態,把作品當作自己的一部分予以無私的滋養。任何的藝術都講究參與者的付出,唯有心力的註入,才使藝術有意義和價值。

不過,現實是不應該被漠視的,讓自己的精神和物質一樣富足,像大熱天裏一名街頭藝人停下來享受一杯可樂一樣,是絕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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